事件營銷的慣用方式:依事而行與自我炒作
如果有能力自我炒作,當然會是最好的事件營銷,火山爆發(fā)的中心溫度要遠遠大于周邊,不過會主導“火山爆發(fā)”又有能力將這溫度轉變成自我品牌能量的人不多,空手創(chuàng)熱點的幾率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就衍生了另一種最常用、最保險的“依熱點事件而行”的事件營銷模式。
國民老公王思聰利用wanda.com跳轉至其微博首頁的事件成功挑起了用戶與媒體們的關注,將騰訊、百度、萬達集團攜手成立的萬達電商又推向了被關注的高潮!
自蘋果發(fā)布會“Bigger than bigger”用語找來熱議與吐槽之后,很多企業(yè)都玩仿效,利用蘋果帶熱的話題做出自己的事件營銷,而這也就得以最終演變成一個眾人拾材火焰高、滾雪球式的大型、成功營銷事件。
除了手機界之外,“bigger than bigger”之一話題又助杜蕾斯們大肆宣揚了一把,杜蕾斯在話題熱議期間創(chuàng)造了三次品牌“引流”機會。
對于自發(fā)的炒作事件營銷來說,一旦你將事件炒熱,在這個關注熱點的互聯(lián)網時代,各種借熱點推廣自家品牌的事件營銷已經在幫你把營銷滾成更大的能量雪球;對于依事而行的事件營銷發(fā)起者來說,成本低效益好,偶爾還能打擊打擊對手,那么何樂而不為?
事件營銷做好了不僅成本低效果好,還能大大的打造出品牌的知名度,當然前提是你的事件營銷對于你的品牌來說你正面的影響!